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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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舆情收集和舆情研判制度

时间:2020-05-12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有序引导校园舆论,特别是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掌握舆情主动权,加强对校园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校园各项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掌握我院学生在校园及网络媒介中的言论和动态,对舆论信息加以分析和研判,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舆论氛围。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中的舆情内容,主要包括不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的各种错误思潮、社会心态负面情绪和负面社会热点的影响、错误的意识形态造成的舆情事件等可能或已经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影响的负面报道或负面言论。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在校园范围内发生对学校和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反应、言论、评论和报道等内容,尤其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研判、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三、组织结构

成立网络舆情管理与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陈博文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副院长、党总支宣传委员蔡志猛任常务副组长,党总支其他委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委员、各系主要负责人、全体辅导员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音403党总支书记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四、工作职责

舆情监督员由各党支部书记遴选,负责本单位舆情信息的收集、采写和报送工作。舆情监督员应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信息意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办公设备操作能力。

(一)设置班级舆情监督员,由各班级辅导员担任,负责检测班级内学生的舆情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督促及时控制和引导,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

(二)设置网络舆情监督员,由团总支书记王亚凡负责,指导学生组织干部团队监测学院范围内包括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掌握舆情热点,密切关注网络信息动态,捕捉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问题,及时将舆情通报网络舆情管理员,督促及时控制和引导,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小组。

五、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校园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跟(回)应材料。

在处置舆情事件时,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在回应时不要只站在如何消除对学校形象的影响上,而要站在师生或受害者的立场上。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和当事人事情真相,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学生的理解和信任。根据某一重大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适时转移目标,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左右校园及网络舆情的走向,把噪音杂音压下来,使该舆情信息关注度逐渐转冷。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良好风气。

六、操作流程

(一)舆情监测的基本程序为:

收集信息—核实信息—报送信息—处置舆情。

(二)舆情的监测

由舆情监督员对涉及的各项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各种信息及时关注、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

1、监测对象。较经常出现涉及本学院和学生相关舆情的信息、各种网络媒体平台的内容。

2、监测内容。不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错误的思潮和言论、部分社会热点问题及校园宗教传播等内容;关于学校和学院的意见、建议、投诉,相关问题的咨询,涉及教师、服务人员等人员行为和效能作风问题等,网络上涉及学校和学院的敏感工作和容易被关注的内容。

3、监测方法。实地检测是相关部门对所负责的舆论阵地进行监测;网络监测是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院网站、学院内外论坛、贴吧、微博、微信、QQ群、抖音等各种网络新媒体平台进行定期浏览,对发现的有关学校的负面舆情(失实报道、不良言论、错误信息、违法图片等),等相关敏感话题和信息进行收集。

七、重点监察内容

学生在网上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损害学校和学校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八、校园舆情研判方法

(一)常规性舆情研判

常规性舆情研判工作,以季度或者年度的舆情报告形式存在,定期发布舆情监测报告,对舆情进行持续性、跟踪性的汇集整理、分析判断。把握舆情发生发展的规律性特点,通过对网络文本和网络词汇的数据性分析,发现敏感句式和词语的高频传播,在问题发生过程中找出规律并预先判断解决路径,对影响力较大的舆情事件及其解决路径进行排序和总结,及时了解整个舆情发展的来龙去脉的同时,找到避免矛盾激化的关键节点。

(二)专题性舆情研判

针对舆情中出现的某一现象或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判工作,从组织专门的研判人员、确定舆情研判主题、判断舆情现象、形成完整的研判报告。这一过程比起常规性舆情研判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可以用来满足某种特定的需求。这种专题性舆情研判工作目的性强,精准度高,有利于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

(三)突发事件舆情研判

突发事件通过网络即时传播工具,可以瞬间传播至大范围的各个角度,因此对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研判需要借助网络技术的支持和网络监管人员、学院管理部门、危机应急机制的同时运作。它不仅要敏锐地反映舆情。并且要及时地做出网络舆情发展趋向的判断,以便迅速地进入应急预警系统和负面舆情的应对系统。

九、校园舆情的应对机制

(一)被网络媒体出现和转载的一般突发事件和申诉建议的负面舆论,必须在发现该内容、报道或帖子向学院党总支书记汇报,进行初步处置并回应。

(二)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向二级学院、学校主要领导汇报,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三)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被上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向二级学院、学校主要领导汇报,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四)得到舆情研判反馈后,网络舆情协调组迅速组织网评员了解真相,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一般舆情和留言的回复内容由主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涉及到校园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及干部任用的舆情回复文章须经学院办公室信息公开处审核后发布。

(五)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